親愛的商家:

為了幫助商家提高服務質量、擴大經營規模,提升商家經營能力,天貓將取消天貓平臺年度軟件服務年費。此次規則調整于2024年8月2日公示,2024年8月9日生效,并于9月1日正式實施。

變更內容:

天貓從2024年9月1日起,取消天貓平臺年度軟件服務年費(以下簡稱“年費”),即天貓年費統一收取到2024年8月31日;并針對2024年1~8月的年費,提前結算返還符合條件商家的已繳年費。以下是具體實施細則:

一、2024年9月1日及之后新簽約商家,只需按照正常流程完成商家入駐,無需支付年費。

二、2024年9月1日前簽約并繳納2024年度年費的商家,按照以下政策進行年費返還:

【政策一】向提前達標商家全額返還已繳年費

2024年9月1日前簽約商家,如于2024年8月31日前達成2024年享受100%年費折扣優惠對應的銷售額目標,且滿足其他適用條件的,可享年費提前返還政策。

(一)適用對象

  1. 天貓在營商家;
  2. 截止2024年8月31日,終止在天貓經營(包括主動申請退出、B轉C、被清退)的商家不適用本政策。

(二)適用條件(同時符合)

  1. 店鋪2024年1月~8月經營期間實際成交額達成全年目標,即《天貓2024年度各類目年費軟件服務費一覽表》中商家2024年1月~8月銷售額最高類目對應的“享受100%年費折扣優惠對應年銷售額”;
  2. 滿足《天貓2024年度軟件服務年費繳納、折扣優惠及結算標準》中的年費折扣優惠給予條件。

(三)年費返還金額 

年費返還金額 = 已繳年費

(四)年費返還流程

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家無需進行任何操作,天貓平臺將于2024年9月15日-2024年9月30日陸續打款至店鋪綁定的支付寶賬戶。請確保您的支付寶賬戶正常使用,以便順利收款。

【政策二】其余商家返還2024年9~12月年費

天貓將返還其余商家2024年9月~12月的年費,剩余未返部分參照本規則及《天貓2024年度軟件服務年費繳納、折扣優惠及結算標準》保留至年底結算。

(一)適用對象

  1. 2024年9月1日前簽約并繳納2024年度年費,且不享受【政策一】的商家;
  2. 截止2024年8月31日,終止在天貓經營(包括主動申請退出、B轉C、被清退)的商家不適用本政策。

(二)年費返還金額 

年費返還金額=“2024年9~12月”年費+“2024年1月~8月”年費折扣金額

其中,“2024年9月~12月”年費返還金額  = 已繳年費對應的年費檔位(3萬元或6萬元) ×( 4個月 ÷ 12?個月)

“2024年1月~8月”年費折扣金額 =  (已繳年費 – “2024年9月~12月”年費返還金額)- (銷售額最高類目對應年費÷12) × (有效月份-4個月)×(1-折扣比例)

(三)年費返還流程

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家無需進行任何操作,“2024年9月~12月”年費,天貓平臺將于2024年9月15日-2024年9月30日陸續將打款至店鋪綁定的支付寶賬戶;剩余“2024年1月~8月”年費折扣金額天貓平臺將于2025年初統一結算并返還。請確保您的支付寶賬戶正常使用,以便順利收款。

特殊說明

1.年銷售額、有效月份等邏輯參照《天貓2024年度軟件服務年費繳納、折扣優惠及結算標準》

2.“整車(經銷商)”、“新車/二手車”、“房產/租房/新房/二手房/委托服務”類目的商家不適用于本公告內容。

3.年費應收規則請查看《天貓2024年度軟件服務年費繳納、折扣優惠及結算標準》